中國大陸的"船舶空污"規範今天出台,穩!準!狠!真正的"大國風範","超英趕美"!
聯合國巴黎氣候峰會(COP21)這幾天正如火如荼地在巴黎"搓",""喬",但是據昨日傳出的消息,最新的"決議草稿"中竟然將海運與空運兩大"烏賊"排除在規範之外,雖然只是草稿,已經引起外媒一片譁然!!連執全球海運牛耳的國際海事組織(IMO)也在國際船東協會(ICS)的運作之下,反對將海運列入COP21的決議規範之中!!!
就在一片嚷嚷聲中,中國大陸交通部今日竟以"讓全球驚艷"的姿態擬出《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明列船舶空污排放標準及時程表:
(1)排放控制區覆蓋珠三角地區廣州、深圳、珠海等9個城市周邊水域及內河通航水域,長三角地區上海、南京、杭州、寧波、舟山等16個城市周邊水域及內河通航水域,以及覆蓋環渤海(京津冀)地區大連丹東大陸岸線交界點與煙台威海大陸岸線交界點的連線以內海域和大連、秦皇島、天津、煙台等13個城市內河通航水域。
(2)根據《實施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有條件的港口可以實施船舶靠岸停泊期間使用硫含量≤0.5% m/m的燃油等高於現行排放控制要求的措施;自2017年1月1日起,核心港口區域的船舶在靠岸停泊期間應使用硫含量≤0.5% m/m的燃油;自2018年1月1日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區內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間都要使用硫含量≤0.5% m/m的燃油;自2019年1月1日起,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後,必須使用硫含量≤0.5% m/m的燃油。(目前聯合國規定是海上航行時含硫量要小於3.5%,港區換輕柴則為小於2.5%).
套用一句台語"好膽你就麥來",中國大陸挾其進出口貨量,其實施的規範效率,要遠遠超過聯合國及IMO,除非你不想分食這塊大餅!